臨床上根據
瘢痕組織學形態和形態學的區別,可以將其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 表淺性瘢痕
表淺性瘢痕(superficial scar)因皮膚受輕度擦傷,或由于淺Ⅱ度灼傷,或皮膚受表淺的感染后所形成的,一般累及表皮或真皮表層。
臨床表現:表面粗糙,有時有色素改變。局部平坦、柔軟,有時與周邊正常皮膚界限不清。一般無功能障礙,不需特殊處理。
(二) 增生性瘢痕
凡損傷累及真皮深層,如深Ⅱ度以上灼傷、切割傷、感染、切取中厚皮片后的供皮區等,均可能形成增生性瘢痕(hypertrophic scar)。
臨床表現:瘢痕明顯高于周圍正常皮膚,局部增厚變硬。在早期因有毛細血管充血,瘢痕表面呈紅色、潮紅或紫色。在此期,癢和痛為主要癥狀,甚這可因搔抓而致表面破潰。在經過相當一段時期后,充血減少,表面顏色變淺,瘢痕逐漸變軟、平坦,癢痛減輕以致消失,這個增生期的長短因人和病變部位不同而不同。一般來講,兒童和青壯年增生期較長,而50歲以上的老年人增生期較短;發生與血供比較豐富如顏面部的瘢痕增生期較長,而發生與血供較差如四肢末端、脛前區等部位的瘢痕增生期較短。增生性瘢痕雖可厚達2cm以上,但與深部組織粘連不緊,可以推動,與周圍正常皮膚一般有較明顯的界限。增生性瘢痕的收縮性較攣縮性瘢痕為小。因此,發生于非功能部位的增生性瘢痕一般不致引起嚴重的功能障礙,而關節部位大片的增生性瘢痕,由于其厚硬的夾板作用,防礙了關節活動,可引致功能障礙。位于關節屈面的增生性瘢痕,在晚期可發生叫明顯的收縮,從而產生如頜頸粘連等明顯的功能障礙。
(三) 萎縮性瘢痕
萎縮性瘢痕(atrophic scar),其損傷累及皮膚全層及皮下脂肪組織,可發生與大面積Ⅲ度灼傷、長期慢性潰瘍愈合后,以及皮下組織較少部位如頭皮、脛前區等受電擊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