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力太
- 藥品通用名: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 力太規格:50ml:10g*1瓶
- 力太單位:瓶
- 力太價格
- 會員價格: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力太)說明書簡要信息:
【力太適應癥】
適用于需要補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腸外營養,包括處于分解代謝和高代謝狀況的患者。
【力太用法用量】
力太是一種高濃度溶液,不可直接輸注。在輸注前,必須與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輸液相混合,然后與載體溶液一起輸注。一體積的力太應與至少五體積的載體溶液混合(例如:100ml力太應加入至少500ml載體溶液),混合液中力太的最大濃度不應超過3.5%。
劑量根據分解代謝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腸外營養每天供給氨基酸的最大劑量為:按體重一日2g/kg,通過力太供給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應計算在內。通過力太供給的氨基酸量不應超過全部氨基酸供給量的20%。
每日劑量:按體重1.5~2.0ml/kg,相當于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例如:70kg體重病人每日需100~140ml力太)。
每日最大劑量:按體重2.0ml/kg。
加入載體溶液時,用量的調整:
當氨基酸需要量為按體重一日1.5g/kg時,其中1.2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力太提供。
當氨基酸需要量為按體重一日2g/kg時,其中1.6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力太提供。
輸注速度依載體溶液而定,但按體重計不應超過一小時0.1g氨基酸/kg。
力太連續使用時間不應超過三周。
【力太注意事項】
使用時建議監測病人血清電解質、滲透壓、體液平衡、酸堿平衡、堿性磷酸酶、谷丙轉氨酶、谷草轉氨酶和高氨血癥的可能癥狀。
對于代償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議定期監測肝功能。將力太加入載體溶液時,必須保證它們具有可配伍性、保證混合過程是在潔凈的環境中進行,還應保證溶液完全混;勻。
不要將其它藥物加入混勻后的溶液中。
力太中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貯藏。
力太只能作為臨床營養的一部分,劑量受到所提供的蛋白質/氨基酸的量的限制。不適于營養的臨床情況(如循環休克,缺氧,嚴重的代謝性酸中毒)也同樣不能應用肋太。
在計算力太的處方劑量時,應該考慮與腸外營養同時使用的經口服/腸內途徑攝取的谷氨酰胺補充配方的劑量。
由中心靜脈或周圍靜脈輸注依據混合后溶液滲透壓而定。一般滲透壓低于800mOsmol/L時,可由周圍靜脈血管輸注,但仍須依病人年齡、病情及周圍靜脈血管情況而定。
【力太禁忌】
嚴重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鐘)、嚴重肝功能不全、嚴重代謝性酸中毒,或已知對力太活性物質或列出的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禁用。
【力太性狀】
力太為無色澄明液體。
【力太有效期】
24個月
【力太批準文號】
(1)50ml:10g
進口藥品分包裝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60002
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50559
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50558
(2)100ml:20g
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50560
【力太生產企業】
FreseniusKabiAustriaGmbH(分裝:費森尤斯卡比華瑞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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