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力太
- 藥品通用名: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 力太規格:50ml:10g*1瓶
- 力太單位:瓶
- 力太價格
- 會員價格:
百濟新特藥房提供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力太)說明書,讓您了解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力太)副作用、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力太)效果、不良反應等信息。百濟新特藥房—全國連鎖專科藥房,醫保定點藥房,消費者信得過商店,專家指導用藥,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力太)說明書如下:
【
力太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英文名稱:AlanylGlutamineInjection
商品名稱:力太/Dipeptiven
【
力太成分】
力太活性成份及其化學名稱: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分子式:C8H15N3O4
分子量:217.23
力太滲透壓摩爾濃度為960-1174mOsmol/kg;PH值5.4-~6.0。
【
力太性狀】
力太為無色澄明液體。
【
力太適應癥】
適用于需要補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腸外營養,包括處于分解代謝和高代謝狀況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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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太規格】
50ml:10g100ml:20g
【
力太用法用量】
力太是一種高濃度溶液,不可直接輸注。在輸注前,必須與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輸液相混合,然后與載體溶液一起輸注。一體積的力太應與至少五體積的載體溶液混合(例如:100ml力太應加入至少500ml載體溶液),混合液中力太的最大濃度不應超過3.5%。
劑量根據分解代謝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腸外營養每天供給氨基酸的最大劑量為:按體重一日2g/kg,通過力太供給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應計算在內。通過力太供給的氨基酸量不應超過全部氨基酸供給量的20%。
每日劑量:按體重1.5~2.0ml/kg,相當于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例如:70kg體重病人每日需100~140ml力太)。
每日最大劑量:按體重2.0ml/kg。
加入載體溶液時,用量的調整:
當氨基酸需要量為按體重一日1.5g/kg時,其中1.2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力太提供。
當氨基酸需要量為按體重一日2g/kg時,其中1.6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力太提供。
輸注速度依載體溶液而定,但按體重計不應超過一小時0.1g氨基酸/kg。
力太連續使用時間不應超過三周。
【
力太不良反應】
正確使用時,尚未發現不良反應。
【
力太禁忌】
嚴重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鐘)、嚴重肝功能不全、嚴重代謝性酸中毒,或已知對力太活性物質或列出的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禁用。
【
力太注意事項】
使用時建議監測病人血清電解質、滲透壓、體液平衡、酸堿平衡、堿性磷酸酶、谷丙轉氨酶、谷草轉氨酶和高氨血癥的可能癥狀。
對于代償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議定期監測肝功能。將力太加入載體溶液時,必須保證它們具有可配伍性、保證混合過程是在潔凈的環境中進行,還應保證溶液完全混;勻。
不要將其它藥物加入混勻后的溶液中。
力太中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貯藏。
力太只能作為臨床營養的一部分,劑量受到所提供的蛋白質/氨基酸的量的限制。不適于營養的臨床情況(如循環休克,缺氧,嚴重的代謝性酸中毒)也同樣不能應用肋太。
在計算力太的處方劑量時,應該考慮與腸外營養同時使用的經口服/腸內途徑攝取的谷氨酰胺補充配方的劑量。
由中心靜脈或周圍靜脈輸注依據混合后溶液滲透壓而定。一般滲透壓低于800mOsmol/L時,可由周圍靜脈血管輸注,但仍須依病人年齡、病情及周圍靜脈血管情況而定。
【
力太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哺乳期婦女使用力太的臨床資料不足,故這類病人不推薦使用力太。
【
力太兒童用藥】
兒童使用力太的臨床資料不足,故這類病人不推薦使用力太。
【
力太老年用藥】
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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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太藥物相互作用】
與其他藥物尚無配伍禁忌。
【
力太藥物過量】
與其它輸液一樣,當力太輸注速度過快時,將出現寒顫、惡心、嘔吐,出現這種情況應立即停藥。
【
力太藥理毒理】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可在體內分解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的特性使經由腸外營養輸液補充谷氨酰胺為可能。雙肽分解釋放出的氨基酸作為營養物質各自儲存在身體的相應部位并隨機體的需要進行代謝。對許多病癥應用腸外營養支持時,病人均可能出現體內谷氨酰胺的耗減,而力太的輸注可阻止這一癥狀的出現。
【
力太藥代動力學】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輸注后在體內迅速分解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經檢測它的人體半衰期為2.4~3.8分鐘(晚期腎功能不全病人為4.2分鐘),血漿清除率為1.6~2.7L/分鐘。這一雙肽的消失伴隨等克分子數的游離氨基酸的增加。它的水解過程可能僅在細胞外發生。當輸液量恒定不變時,通過尿液排泄的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低于5%,與其它輸注的氨基酸相同。
【
力太貯藏】
25℃以下貯藏。
【
力太包裝】
鈉鈣玻璃輸液瓶和注射液用鹵化丁基像膠塞裝。
50ml/瓶,100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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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太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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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太執行標準】JX201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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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太批準文號】
(1)50ml:10g
進口藥品分包裝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60002
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50559
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50558
(2)100ml:20g
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50560
【
力太上市許可持有人】
FreseniusKabiAustria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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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太生產企業】
FreseniusKabiAustriaGmbH(分裝:費森尤斯卡比華瑞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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