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抑制劑主要用于器官移植抗排斥反應和自身免疫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狼瘡、皮膚真菌病、膜腎球腎炎、炎性腸病和自身免疫性溶血貧血等。多數免疫抑制劑對機體免疫系統的作用缺乏特異性和選擇性,表現為既抑制免疫病理反應,又抑制正常免疫應答反應;既抑制細胞免疫,又抑制體液免疫。對初次免疫應答反應抑制作用較強,對再次免疫應答反應的抑制作用較弱。
免疫抑制劑的效果與用藥及抗原進入體內的時間有關。腎上腺皮質激素、抗淋巴細胞血清等在抗原進入前給藥可發揮最大作用,而抗代謝藥在抗原進入后立即用藥更有效。烷化劑則在抗原刺激前后48小時應用最有效。
具有抗增殖作用的免疫抑制劑具有不同程度的抗腫瘤作用,所不同的是腫瘤細胞的增殖無需刺激源,在腫瘤細胞群中某些細胞的惡性增殖是隨機的,且非同步增殖。在免疫應答時需要特異性抗原的刺激,具有應答能力的淋巴細胞克隆才進入同步增殖、分化的時相。因此,具有一定的選擇性。在一定條件下免疫抑制劑抑制了T抑制性細胞的作用,可引起免疫增強效應。
免疫抑制劑依據藥理作用的不同分為六大類: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主要抑制巨噬細胞對抗原的攝取和處理,抑制淋巴組織中的DNA合成和有絲分裂,并破壞淋巴細胞。
2、微生物代謝產物可抑制免疫功能,選擇性的及可逆性的改變淋巴細胞功能,抑制其分泌白介素及IF等,抑制NK細胞的殺傷活力。
3、烷化劑主要抑制抗原敏感細胞的活力,阻斷免疫母細胞的出現,促進小淋巴細胞的分解,使其數目減少。
4、嘌呤類抗代謝劑主要阻斷抗原敏感細胞轉化為免疫母細胞,并干擾嘌呤的代謝,影響核酸的生物合成,從而抑制抗體的形成。甲氨蝶呤可使母細胞不能產生小淋巴細胞和漿細胞。
5、生物制劑的作用特點是對骨髓沒有毒性作用,其免疫抑制作用主要是在補體協助下對淋巴細胞產生細胞溶解作用,由于使淋巴細胞‘障盲’,封閉了抗原識別部位,從而阻止其發現靶細胞而產生作用。
6、其它藥物中乙亞胺是抑制細胞內脫氧核糖核酸的合成,對增殖中細胞較敏感,對正常細胞損傷小。青霉胺能抑制IgG,IgM的產生,可使血清中抗原抗體復合物減少。雷公藤總甙能抑制T細胞功能,抑制延遲型變態反應,抑制白介素-l的分泌,抑制分裂源及抗原刺激的T細胞分裂與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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