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四清,袁明娟
( 岳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感染科,湖南岳陽,414000)
2007年3月-2008年9月期間,筆者先后對60例
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以
扶正化瘀膠囊進行干預治療,其中30例聯合
替比夫定抗病毒治療,通過對患者治療前后
肝纖維化血清學指標的比較,發現聯合抗病毒治療比單純抗纖維化療效更確切,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病例選擇 入組60例患者,均來自本院感染科,且經血清學和彩色多普勒超聲、CT確診。男38例,女 22例;年齡27-71歲,平均51歲。其中,代償期肝硬化患者35例,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25例。診斷均符合 2000年9月中華醫學會傳染病與寄生蟲病學分會、
肝病學會聯合修定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診斷標準。病例 隨機分為兩組(各30例),兩組患者在年齡、性別、病情及病程等方面均具有可比性(P>0.05)。
1.2 治療方法 A組:扶正化瘀膠囊(發酵蟲草菌絲、桃仁、丹參、七葉膽等組成,上海現代中醫藥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生產),5粒/次,3次/d,口服。B組:扶正化瘀膠囊治療基礎上聯合替比夫定 600mg/次,1次/d,口服。兩組病例在護肝治療上無差異。
1.3 觀察方法 兩組患者均于治療前,治療后24、48周檢查以下項目:① 血清肝纖維化指標HA、LN、IV-C、PⅢP (試劑盒由上海海研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提供)。② 肝功能、HBV DNA(PCR法)、PT。③肝脾B超檢查(門脈主干寬、脾厚、脾靜脈定量指標) 。
1.4 統計學方法
計量資料采用 t 檢驗,計數資料采用X
2檢驗。
2 結果
2.1 兩組患者治療前后血清肝纖維化指標檢測情況 見表1。兩組患者治療后血清肝纖維化指標均有顯著改善 (P<0.05),但A組患者在治療48周各項指標與 24周比較,差異均無顯著性意義(P>0.05);而B組患者在治療48周各項指標與24周比較,差異均有顯著性意義(P<0.05)。提示B組隨治療時間延長患者肝纖維化的改善更顯著。

2.2 兩組患者治療前后HBV DNA陰轉率、肝功能、PT的情況 見表2。治療后24周兩組患者的各項肝功能指標較治療前都有一定改善(P<0.05),但A組患者在治療48周各項指標與24周比較,差異無顯著性意義(P>0.05);而B組患者在治療48周各項指標與24周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P<0.05)。
2.3 兩組患者治療前后肝脾彩色B超檢測情況 見表3。治療后24周兩組患者的門靜脈、脾靜脈、脾厚度指標較治療前都有一定改善(P<0.05),但 A組患者在治療48周各項指標與24周比較,差異無顯著性意義(P> 0.05);而B組患者治療48周各項指標與 24周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P<0.05)。
3 討論
肝纖維化是慢性非自限性肝損傷的后果,是一種可逆性創傷修復反應,與肝細胞再生、肝臟炎癥反應共同構成機體抗損傷反應。有文獻認為肝纖維化的研究進入“整體創傷愈合反應”新時代,形成了相當廣泛的主題。肝纖維化是發展到肝硬化的必經階段,并與
肝癌有關,是所有慢性肝病晚期并發癥 (門脈高壓、腹水、
肝性腦病等)的共同病理基礎。對肝硬化患者而言,導致肝功能衰竭通常是
瘢痕形成而不是損傷,因此抗肝纖維化的治療十分重要。對肝纖維化發生與發展機制的全面認識有利于治療藥物的選擇、療程的安排與 療效的判斷。
乙型肝炎肝纖維化的主要病理機制是由于HBV持續復制,不斷激發肝組織的免疫損傷,造成肝組織持續炎癥活動而導致的。在炎癥活動沒有停止的情況下,肝硬化進程則不能被阻斷,核苷(酸)類抗病毒藥物,通過對HBV DNA逆轉錄酶的抑制而終止HBV復制,從而改善了肝細胞炎性病變,阻斷了肝纖維化發生。有資料顯示:使用核苷類似物治療活動性肝硬化患者,大于70%的患者出現肝組織學改善、纖維化評分下降。大多數患者接受
拉米夫定治療1年之后會出現肝臟組織學改善。既往研究也表明,扶正化瘀膠囊有抗肝細胞損傷、抑制細胞因子TGF-B1的表達、抑制肝星狀細胞的活化和增殖、抑制肝星狀細胞膠原分泌、提高間質膠原酶活性、促進膠原降解、抗肝竇毛細血管化等藥理作用。從本研究結果分析,接受扶正化瘀膠囊治療的病例,肝纖維化血清學指標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單用扶正化瘀膠囊的患者,治療48周其肝纖維化血清學指標改善不比24周顯著(P>0.05),肝功能改善也無統計學差異(P>0.05) ,門脈高壓的影像學檢查差異比較亦無顯著性意義(P>0.05);而聯合替比夫定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患者,治療48周比24周各項指標的改善更顯著,且伴有肝功能和門脈高壓癥的顯著好轉。因此,單純使用抗肝纖維化藥物療效有限,難以持久,肝硬化進程不易終止。而在抗肝纖維化治療的同時聯合抗病毒治療,產生的效果則不同,隨HBV DNA陰轉,肝功能逐漸趨向穩定,肝纖維化程度可以持續改善。因此,抗肝纖維化藥物只有在積極進行病 因治療基礎上才會有更理想的效果。
(收稿日期:2009-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