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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欣適應癥】
改善
糖尿病餐后高血糖。(倍欣適用于患者接受飲食療法·運動療法沒有得到明顯效果時,或者患者除飲食療法·運動療法外還用口服降血糖藥物或胰島素制劑而沒有得到明顯效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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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欣用法用量】
通常成人1次0.2mg,1日3次,餐前口服。療效不明顯時,經充分觀察可以將每次用量增至0.3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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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欣注意事項】
1.下述患者應慎重用藥1)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藥物的患者(同時服用倍欣有可能引起低血糖)2)有腹部手術史或腸梗阻史的患者(因服用倍欣可能使腸內氣體增加,易出現腸梗阻樣癥狀。)3)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礙的慢性腸道疾病的患者(因倍欣有引起消化道副作用的可能性,有可能使病情惡化。)4)勒姆里爾德(Roem-held)綜合征、重度疝、大腸狹窄和潰瘍等患者。(因服用倍欣可能使腸內氣體增加,有可能使病情惡化。)5)嚴重肝障礙的患者(因代謝狀態的變化,有可能誘發血糖控制狀況的顯著變化,另外,在嚴重
肝硬化病例中,有可能出現高血氨癥惡化同時伴隨意識障礙。)6)嚴重腎障礙的患者(因代謝狀態的變化,有可能誘發血糖控制狀況的顯著變化。)2.一般注意事項1)倍欣只用于已明確診斷為糖尿病的患者,必須注意除糖尿病外的葡萄糖耐量異常和尿糖陽性等也會出現糖尿病樣癥狀(腎性糖尿、老年性糖代謝異常、甲狀腺功能異常等)。2)對只進行糖尿病基本治療即飲食療法運動療法的患者,僅限于餐后2小時血糖值在200mg/dl(11.1mmol/L)以上。3)除飲食療法和運動療法外,對并用口服降糖藥或胰島素制劑的患者,服用倍欣的指標為空腹時血糖值在140mg/dl(7.8mmol/L)以上。4)服用本藥期間必須定期監測血糖值并注意觀察,充分注意持續用藥的必要性。假如用藥2~3月后,控制餐后血糖的效果不滿意(餐后2小時靜脈血漿的血糖值不能控制在200mg/dl(11.1mmol/L)以下),必須考慮換用其他更合適的治療方法。另外,餐后血糖得到充分控制(靜脈血漿中餐后2小時血糖值降到160mg/dl(8.9mmol/L)以下)、飲食療法和運動療法或并用口服降糖藥或胰島素制劑就能夠充分控制血糖時,應停止服用倍欣并注意觀察。5)在使用倍欣時,應向患者充分說明低血糖癥狀及其處理方法。6)藥物交付時:鋁塑泡罩包裝的藥物應從鋁塑泡罩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報道因誤服鋁塑泡罩薄板,堅硬的銳角刺入食道粘膜,進而發生穿孔,併發縱隔炎等嚴重的併發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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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欣禁忌】
下述患者禁止用藥1.嚴重酮體癥、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因必須用輸液及胰島素迅速調節高血糖,所以不適于服用倍欣。)2.嚴重感染的患者、手術前后的患者或嚴重創傷的患者。[因有必要通過注射胰島素調節血糖,所以不適于服用倍欣。3.對倍欣的成分有過敏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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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欣性狀】
倍欣為白色或微黃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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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欣有效期】
0.2mg:60個月
0.3mg: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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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欣批準文號】
0.2mg:國藥準字H20010308
0.3mg:國藥準字H2016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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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欣生產企業】
天津武田藥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