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多起病于青壯年,起病較隱匿,急性起病者較少。其臨床表現錯綜復雜,除意識障礙、智能障礙不常見外,可出現各種精神癥狀。患者逐漸表現出孤僻,情緒不穩定,在病態思維或幻覺妄想的影響下出現喪失人格、沖動、傷人、毀物、違反社會公德等攻擊破壞行為,嚴重時可危及自身或他人的生命。
復發是精神分裂癥治療的難題,統計顯示,超過四成病人會在癥狀消失1年后復發。如何預防精神分裂癥復發,可做好以下3件事:
1、我們必須了解影響精神分裂癥復發的因素有哪些。現代精神醫學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癥的復發除疾病本身的客觀因素如病前性格缺陷、家族遺傳史外,能否有規律地堅持藥物維持治療和家庭環境治療,是影響病情復發的重要因素。比如家屬雖然長期承擔著對病人基本生活的照料任務,卻往往不知道如何照料病人,如何對待病人的異常言行和如何提供良好的家庭治療環境。
2、對病人家屬而言,照料精神分裂癥病人本身就是一種相當沉重的精神負擔,他們常常表現出焦慮、內疚、煩惱和沮喪等情緒反應,不能正確對待病人的異常行為。有的是過分地關注和保護病人,減少了病人與社會的接觸,使病人復發率大大增加。研究說明,與配偶共同生活的病人,復發率較低,而離婚和獨身者復發率較高。被朋友、鄰居和家庭歧視,工作機會減少,會使病人病情加重。
3、我們應當對這些因素采取適當的對策和措施。當今盛行的生物-心理-社會性干預措施是打破這種惡性循環的社區康復方法。家屬必須督促病人堅持服藥維持治療,定時去醫院隨訪。此外,還必須對病人家屬進行有關疾病知識和康復知識的輔導和教育。同時,調整家庭關系,改善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改進應付病人的技巧,才能做到早期發現復發的癥象,在社區中進行治療。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精神分裂癥復發次數越多,臨床緩解所需的時間越長。積極配合醫生用藥治療,加以心理治療等手段,都是增加患者對治療的依從性、保證藥物維持治療,降低精神分裂癥復發率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