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術后疼痛很常見,且難以治療。因此,丹麥奧爾胡斯大學醫院的Nikolajsen L及其同事對術后應用加巴噴丁治療是否可減輕截肢術后殘肢和幻肢痛進行了研究。46名預定接受下肢截肢術的患者隨機分組接受口服加巴噴丁或安慰劑治療。在術后第一天開始治療,持續30天。加巴噴丁或安慰劑的每日劑量逐漸增至2,400 mg/日。在30天的治療期間每天應用數字等級量表(0-10)記錄殘肢和幻肢痛的強度。在隨后7、14和30天以及3和6個月后進行5次檢查。數據分析包括41名患者的結果。30天和6個月時幻肢痛的危險(加巴噴丁vs.安慰劑)分別為55.0% vs. 52.6%(危險差:2.4%;95%可信區間:-28.9-33.7%;P=0.88)和58.8% vs. 50.0%(危險差:8.8%;95%可信區間:-23.3-40.9%;P=0.59)。30天和6個月時幻肢痛強度的中位數(加巴噴丁vs.安慰劑)分別為1.5(范圍:0-9.0)vs. 1.2(范圍:0-6.6)(P=0.60)和1.0(范圍:0-6.0)vs. 0.5(范圍:0-5.0)(P=0.77)。30天和6個月時殘肢痛強度的中位數(加巴噴丁vs.安慰劑)分別為0.85(范圍:0-8.2)vs. 1.0(范圍:0-5.4)(P=0.68)和0(范圍0-8.0)vs. 0(范圍:0-5.0)(P=0.58)。Nikolajsen等總結認為,在截肢術后最初30天內應用加巴噴丁并未減輕截肢術后疼痛的發生率和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