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核苷類藥物是目前臨床上使用較為廣泛的抗病毒治療藥物。近期,發表在《中華傳染病雜志》2012 年第30卷第8期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慢性乙型肝炎(CHB)符合抗病毒治療的肝炎經治患者,停藥后再治療時間越早越好。
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感染性疾病科謝榕、江建寧、蘇明華、劉志紅、
鐘少華、何麗霞等研究者,在探討
慢性乙型肝炎(CHB)經治患者核苷類藥物(NA)再治療的效果及其耐藥情況的研究中發現:對于符合抗病毒治療的CHB經治患者,停藥后再治療時間越早越好;沒有交叉耐藥位點的NA聯合治療方案可以降低經治患者的耐藥風險。
慢性乙型肝炎經治患者核苷類藥物再治療的效果與耐藥分析:
目的:探討慢性乙型肝炎(CHB)經治患者核苷類藥物(NA)再治療的效果及其耐藥情況。
方法:104例研究對象為初次無間斷NA單藥治療至少3個月、停藥后再次NA治療至少1年的CHB患者.分為3組:A組39例,停藥時已達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的停藥標準;B組33例,停藥時未達到停藥標準但HBV DNA<1.0×103拷貝/mL;C組32例,停藥時未達到停藥標準且HBV DNA>1.0×103拷貝/mL.比較基線ALT、HBV DNA、HBeAg水平對再治療的影響,以及3組患者不同再治療方案的累計耐藥率.套式PCR檢測HBV P基因區耐藥變異位點.統計學處理采用Wilcoxon秩和檢驗與x2檢驗。
結果:基線ALT<1.3×正常值上限(ULN)的患者ALT復常時間為2個月,ALT≥1.3×ULN的患者ALT復常時間為4個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Z=2.281,P=0.023);基線HBV DNA<5 lg拷貝/mL的患者病毒學應答時間為1個月,HBV DNA≥5 lg拷貝/mL的患者為2個月,差異有統計學意義(Z=2.054,P=0.040);基線HBeAg陰性者病毒學應答及ALT復常時間分別為1個月和3個月,均早于HBeAg陽性者的2個月和4.5個月(Z=2.580、2.304,均P<0.05).A組患者再治療時病毒學應答時間及HBeAg血清學轉換時間均比初次治療快,分別為(1.61±1.76)、(3.38±3.34)個月和(3.48±4.06)、(9.92±11.22)個月(Z=-2.854、-1.094,均P<0.05).A組病毒學應答時間早于B、C組,分別為(1.61±1.76)、(3.13±3.06)和(3.41±3.26)個月(Z=-2.025,P<0.01;Z=2.474,P<0.05).A組累計HBeAg血清學轉換率高于B、C組,分別為80.0%、36.8%和37.5%(x2=4.368、5.100,均P<0.05).共有13例發生耐藥,4例檢測到基因型耐藥;繼續原方案治療C組累計耐藥率明顯高于A、B組,分別為44%、9%和0(x2=5.019、6.588,均P<0.05);采用無交叉耐藥位點NA聯合治療方案的14例患者未發現耐藥。
結論:對于符合抗病毒治療的CHB經治患者,停藥后再治療時間越早越好;沒有交叉耐藥位點的NA聯合治療方案可以降低經治患者的耐藥風險。
(以上數據來源:謝榕,江建寧,蘇明華,劉志紅,鐘少華,何麗霞,梁延秀,黃小紅,郭穩穩,符武島,胡家光,祝美琴。《慢性乙型肝炎經治患者核苷類藥物再治療的效果與耐藥分析》。《中華傳染病雜志》。2012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