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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皮仁諾用法用量】為達到最佳吸收,斯皮仁諾不應與食物同服。服藥后至少1小時內不要進食。對口腔和/或食道
念珠菌病,應將本口服液在口腔內含漱約20秒后再吞咽。吞咽后不可用其它液體漱口。1.治療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口服200mg(2量杯或20ml),分1-2次服用,連服1周。服藥1周后若無效,則應再連續服用1周。治療對氟康唑耐藥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2次,每次口服100-200mg(1-2量杯或10-20ml),連服2周。服藥2周后若無效,則應再連續服用2周。每日服用400mg劑量的患者,如癥狀無明顯改善,療程不應超過14天。2.預防真菌感染:每日5mg/kg,分2次服用。在臨床試驗中,預防治療開始于細胞抑制劑治療前和移植手術一周前,治療一直持續至嗜中性粒細胞數恢復正常(即>1000個細胞/μl)。3.對于伴有發熱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患者,疑為系統性真菌病時的經驗治療首先應給予伊曲康唑注射液進行治療,推薦劑量為每次200mg、每日2次。給藥4次后,改為每次200mg、每日1次。共使用14日。每劑的輸液時間均應在1小時以上。然后使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每次200mg(2量杯或20ml)、每2次進行治療,直至臨床意義的嗜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消除。對疑為系統性真菌病發熱患者超過28日經驗治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確。【
斯皮仁諾注意事項】1.在一項健康志愿者的研究中,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治療,觀察到一過性無癥狀的左室射血分數下降,在下一次輸液前消失。這一發現的臨床相關性尚不明確。2.伊曲康唑顯示有負性肌力作用,與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報告有一定的相關性。伊曲康唑不應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除非利明顯大于弊。對個體的利弊評估應考慮的因素有:病癥的嚴重程度、給藥方案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個體危險因素。這些危險因素包括心臟疾病,如缺血性或瓣膜性心臟病;嚴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腎功能衰竭和其它水腫性疾病。醫生應告知此類患者有關充血性心力衰竭的體征和癥狀,并謹慎用藥,且在治療期間監測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體征和癥狀。如果在治療期間出現這些體征和癥狀,則應停止伊曲康唑的治療。3.鈣通道阻滯劑具有負性肌力作用,從而會加強伊曲康唑的這一作用。伊曲康唑可抑制鈣通道阻滯劑的代謝,所以合并使用伊曲康唑和鈣通道阻滯劑時需加注意。4.斯皮仁諾有發生藥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這些相互作用具有重要的臨床意義。5.囊性纖維化:在囊性纖維化患者中觀察到,服用斯皮仁諾每次2.5mg/kg、每日2次,達穩態時的伊曲康唑血藥濃度存在個體差異。在16歲以上患者中,約50%患者的穩態血藥濃度>250ng/ml,16歲以下患者未達到此血藥濃度。如果患者口服斯皮仁諾無效,應考慮改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或其它方法治療。6.在使用斯皮仁諾時,極罕見包括可致命性的急性肝臟衰竭在內的嚴重肝臟毒性的病例。這些患者大多數以前曾患有肝臟疾病,在使用斯皮仁諾治療系統性疾病的同時還明顯患有一些其它疾病和/或合用了其它具有肝臟毒性的藥物。也有一些患者無明顯的
肝病危險因素。其中某些病例出現于開始治療的一個月內,個別病例出現于開始治療的一周內。接受斯皮仁諾治療的患者可酌情考慮進行肝功能監測。應指導患者及時向醫生報告包括食欲減退、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在內的有關
肝炎的體征和癥狀。對于出現這些癥狀的患者,應立即停藥,并進行肝功能檢查。7.對于肝酶升高、患有活動性肝病或受到過其它藥物肝毒性損傷的患者不應使用斯皮仁諾,除非利益超過對肝臟損害的風險。對這些病例應進行肝酶監測。8.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臟代謝。在伊曲康唑膠囊的使用中,觀察到
肝硬化患者服藥后的生物利用度降低,且伊曲康唑的消除半衰期延長。推測伊曲康唑口服液也可能發生此現象。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用藥可考慮調整劑量。9.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伊曲康唑膠囊的使用中,觀察到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降低。推測伊曲康唑口服液也可能發生此現象。此類患者用藥可考慮調整劑量。10.當發生可能由斯皮仁諾導致的神經系統癥狀時應終止治療。11.尚無有關伊曲康唑和其它唑類抗真菌藥之間交叉過敏的資料,因此對其它唑類過敏的患者在使用斯皮仁諾時應慎重。12.斯皮仁諾不影響駕駛及使用機器的能力。13.請置于兒童不易拿到處。【
斯皮仁諾禁忌】禁用于已知對斯皮仁諾或其賦形劑過敏者;對于孕婦,只有在疾病危及生命且潛在利益大于對胎兒的潛在危害時,方可使用斯皮仁諾。服用斯皮仁諾的育齡婦女,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直至治療結束后的下一次月經周期。禁與以下藥物合用:特非那丁、阿司咪唑、咪唑斯汀、西沙必利、三唑侖、咪達唑侖口服制劑、多非利特、奎尼丁、匹莫齊特、經CYP3A4酶代謝的羥甲基戊二酰輔酶A(HMG-CoA)還原酶抑制劑如辛伐他汀和洛伐他汀。【
斯皮仁諾性狀】斯皮仁諾為黃色或淡黃色帶粘稠性的澄明液體帶有櫻桃香味。【
斯皮仁諾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30425【
斯皮仁諾生產企業】企業名稱:JanssenPharmaceutica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