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治星適應癥】
特治星是由青霉素類抗菌藥物哌拉西林和β-內酰胺酶抑制劑他唑巴坦組成的復方藥物,適用于治療由下列病癥中指定細菌的易感分離株引起的中度至重度感染。
1.社區獲得性肺炎
由產生β-內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桿菌分離株導致的社區獲得性肺炎(僅限中等嚴重程度)。
2.醫院獲得性肺炎
由產生β-內酰胺酶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對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鮑曼不動桿菌、流感嗜血桿菌、克雷伯氏肺炎菌和銅綠假單胞菌導致的醫院獲得性肺炎(中等至嚴重程度)(由銅綠假單胞菌導致的醫院獲得性肺炎應與氨基糖苷類藥物合用治療)。
3.泌尿道感染由大腸桿菌、變形桿菌屬、銅綠假單胞菌、克雷伯氏肺炎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對甲氧西林不耐藥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導致的泌尿道感染。
4.腔內感染
由產生β-內酰胺酶的大腸桿菌分離株或脆弱擬桿菌族的以下成員導致的闌尾炎(并發穿孔或膿腫)和腹膜炎:脆弱擬桿菌、卵形類桿菌、多形擬桿菌或普通擬桿菌。此族的各個成員是在不到10個病例中研究的。
5.皮膚及軟組織感染
單純性及復雜性皮膚和皮膚組織感染,包括由產生β-內酰胺酶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分離株導致的蜂窩組織炎、皮膚膿腫和缺血性/
糖尿病足感染。
6.細菌性敗血癥
由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對甲氧西林不耐藥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克雷伯氏肺炎菌、銅綠假單胞菌及鮑曼不動桿菌導致的細菌性敗血癥。
7.子宮內膜炎或盆腔炎
由產生β-內酰胺酶的大腸桿菌分離株導致的產后子宮內膜炎或盆腔炎。
8.與氨基糖苷類藥物聯合用于患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的病人的細菌感染
由金黃色葡萄球(對甲氧西林不耐藥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克雷伯氏肺炎菌、銅綠假單胞菌、不動桿菌、擬桿菌屬導致的患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的病人的細菌感染。
9.骨與關節感染。由金黃色葡萄球(對甲氧西林不耐藥的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屬、大腸桿菌、銅綠假單胞菌、克雷伯氏肺炎菌導致的骨與關節感染。
10.多種細菌混合感染
由多種細菌混合感染,包括懷疑感染部位(腹腔內、皮膚和軟組織、上下呼吸道、婦科)存在需氧菌和厭氧菌的感染。
為了減少耐藥細菌的產生和保持特治星及其他抗菌藥物的有效性,特治星應只用于治療或預防經證實或有確鑿證據懷疑是由細菌所引發的感染。當培養和敏感度信息可用時,在選擇或修改抗生素療法時應予以考慮。如果缺少這些數據,本地流行病學和敏感度模式可能對療法的經驗性選擇有幫助。
在治療前應進行適當的細菌培養以及做藥敏試驗,以便確認引起感染的微生物,并且確定致病菌對特治星的敏感程度。
基于特治星對如下文所羅列的革蘭陽性和陰性、需氧和厭氧細菌具有廣譜的抗菌活性,所以,將其用于治療混合感染以及在藥敏試驗結果尚未報出時進行經驗性治療均十分見效。然而,雖然在藥敏試驗結果報出之前,可以使用特治星進行治療,但一旦獲得藥敏結果或治療無臨床反應時,仍需要修正治療方案。
嚴重感染時,可在藥敏試驗結果報出之前開始使用特治星作經驗性治療。
特治星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聯合治療綠膿桿菌某些菌株的感染有協同作用。特別是在病人宿主防御系統受損的情況下,聯合用藥的治療是成功的。兩種藥物均應使用全治療劑量。一旦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報出,應調整抗生素的治療。
在治療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的病人時,應使用全劑量的特治星以及某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對于鉀儲備低下的病人要警惕可能出現低鉀血癥,在這類病人應定期測定電解質水平。
【
特治星用法用量】
1.劑量
特治星必須緩慢靜脈滴注給藥(例如,給藥時間20-30分鐘以上)。
成人與12歲及12歲以上的青少年
腎功能正常的成人和青少年的常用劑量為每8小時給予4.5g特治星。
每日的用藥總劑量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和部位增減,劑量范圍可每6小時,8小時或12小時一次,從一次2.25g~4.5g特治星。
當特治星與另一種抗生素(如:氨基糖苷類藥物)合用時,必須分別給藥。β-內酰胺類在體外可導致氨基糖苷類藥物的大量失活。特治星與氨基糖苷聯合用藥時應分別配制、稀釋,分別給藥。(見[藥物相互作用])
2.腎功能不全
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鐘)或者血液透析患者,應當根據實際的腎功能損害程度調整特治星靜脈用藥的劑量和間隔時間。合用氨基糖苷類治療的醫院獲得性肺炎患者,應當根據生產商的建議調整氨基糖苷類的劑量。腎功能不全患者使用特治星的每日推薦劑量如下:
成人腎功能受損時靜脈用劑量表
圖片描述
血液透析的患者,除醫院獲得性肺炎外,其他所有適應癥的最大劑量為2.25gq12h。醫院獲得性肺炎的最大劑量為2.25gq8h。因為血液透析可以清除給藥劑量的30%到40%,所以血液透析當天,每次透析操作以后,需要另外加用特治星0.75g。連續非臥床腹膜透析(CAPD)患者不需要另外加用特治星。
3.療程
特治星的常規療程為7~10天,但是治療醫院獲得性肺炎的推薦療程為7-14天。任何情況下,都應當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和患者的臨床病情及細菌學進展情況,決定治療的療程。
4.兒童患者
對于9月齡以上、體重不超過40千克、腎功能正常的患闌尾炎和/或腹膜炎的兒童,特治星推薦劑量為哌拉西林100mg/他唑巴坦12.5mg/每公斤體重,每8小時一次。對于在2-9個月的兒童患者,基于藥代動力學模型,特治星的推薦劑量為哌拉西林80mg/他唑巴坦10mg/每公斤體重,每8小時一次。(見[兒童用藥]和[藥代動力學])。體重超過40千克腎功能正常的兒童患者應該接受成人劑量。對腎功能損害的兒童患者,特治星尚無推薦劑量。
5.復溶和稀釋使用說明
靜脈用藥
對于普通藥瓶包裝制劑,取適量下文中所列的任何一種相容的復溶稀釋液來復溶特治星,稀釋液用量標準為:每克哌拉西林用5mL稀釋液,2.25g和4.5g特治星可分別用10ml和20ml相容的復溶稀釋液來復溶。打旋直至溶解。
復溶后的藥物應當馬上使用,沒有使用的部分在室溫下(20℃-25℃)放置24小時后應當丟棄,或在冷藏保存(2℃-8℃)48小時后丟棄。
相容的復溶稀釋液
0.9%氯化鈉注射液、滅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抑菌鹽水/對羥基苯甲酸酯、抑菌水/對羥基苯甲酸酯、抑菌鹽水/苯甲醇、抑菌水/苯甲醇復溶好的特治星應當采用下列相容的靜脈用藥的稀釋液進一步稀釋(推薦每次給藥的體積為50mL~150mL)。靜脈滴注給藥時間至少為30分鐘以上,滴注期間最好停止原來的靜脈輸液。
相容的靜脈用藥稀釋液
0.9%氯化鈉注射液、滅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6%右旋糖酐氯化鈉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注射液、哈特曼氏液、醋酸林格氏液、醋酸/蘋果酸林格氏液。
?推薦每次用藥的滅菌注射用水最大體積為50mL
ADD-Vantage?系統混合液
5%葡萄糖注射液(50或100mL)
0.9%氯化鈉注射液(50或100mL)
ADD-Vantage?瓶裝產品的溶解操作說明參見其包裝盒中的使用說明。
特治星不能加到血制品或白蛋白水解產物中。
因為相容性尚未得到確證,特治星不應在注射器或灌注瓶中與其它藥物混合。
由于化學的不穩定性,特治星不應與只含碳酸氫鈉的溶液同時使用。
特治星可以用攜帶式靜脈輸液泵給藥。
6.特治星復溶后的穩定性
特治星經相容性稀釋液稀釋后在玻璃或塑料容器(塑料注射器,靜脈輸液袋和輸液管)中保持穩定。
復溶后的藥物應當立即使用,沒有使用的部分在室溫下(20℃-25℃)放置24小時后應當丟棄,或在冷藏保存(2℃-8℃)48小時后丟棄。復溶后的藥物不能冷凍。
藥物配置在靜脈輸液袋后穩定性研究表明,室溫條件下24小時內是穩定(復溶后藥物的效價、溶液的pH值和溶液的澄清度),冷藏條件下在1周內保持穩定。特治星不含防腐劑,操作時應當采用適當的無菌技術。
室溫條件下,便攜式靜脈輸液泵中的特治星在12小時內保持穩定。每劑藥物均需溶解稀釋到37.5mL或25mL,每天的給藥溶液量可通過無菌操作轉移到藥物儲存器(靜脈輸液袋或藥液筒)中。按照藥物儲存器生產廠的說明將儲存器連接到預先設定好程序的便攜式靜脈輸液泵上,使用便攜式靜脈輸液泵給藥時特治星的穩定性不受影響。
特治星與ADD-Vantage系統混合的穩定性研究表明,室溫下藥物的化學穩定性(效價、pH和澄清度)可以保持24小時(注:特治星在ADD-Vantage?系統中復溶后不能冷藏或冷凍)。只要是溶液和容器的條件允許,注射藥品用藥前均應目檢,以確定是否存在顆粒物質和變色現象。
【
特治星注意事項】
1.特別警告
選擇特治星治療患者時,應根據感染嚴重程度和對其他合適的抗菌藥物的耐藥普遍性等因素,考慮使用廣譜半合成青霉素的適當性。
開始特治星治療前,應仔細詢問既往對青霉素、其他β-內酰胺類藥物(例如頭孢菌素、單酰胺菌素或碳青霉烯)和其它過敏原的超敏反應情況。有報道顯示,接受青霉素(包括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治療的患者可發生嚴重(有時是致命性的)超敏反應(過敏性/過敏樣反應[包括休克])。這些過敏反應更易發生在對多種過敏原有過敏史的患者中。
發生嚴重超敏反應時需要停用此抗生素,并可能需要給予腎上腺素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特治星會引起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例如:Stevens-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藥物反應伴噬酸性粒細胞增多和全身性癥狀和急性全身發疹性膿皰病(見[不良反應])。若患者出現皮疹,應密切觀察,若損傷加重,則停用特治星。
幾乎所有抗菌藥物(包括特治星)的應用都有艱難梭菌相關性腹瀉(CDAD)的報告,其嚴重程度可表現為輕度腹瀉至致死性結腸炎。抗菌藥物治療可引起結腸正常菌群的改變,導致艱難梭菌的過度生長。
艱難梭菌產生的毒素A和毒素B促使艱難梭菌相關性腹瀉(CDAD)的病情惡化。產生劇毒的艱難梭菌株會引起發病率和死亡率升高,因為抗菌藥物治療可能對這些感染無效,有可能需要結腸切除。對于所有使用抗菌藥物后出現腹瀉的患者,必須考慮到CDAD的可能。由于曾經有給予抗菌藥物治療之后超過2個月發生CDAD的報道,因此需仔細詢問病史。
如果懷疑或確定CDAD,可能需要在正使用的抗菌藥物中停用不直接針對艱難梭菌的抗菌藥物。應按照臨床指征開始適當的液體和電解質管理、蛋白質補充、艱難梭菌的抗菌治療、以及外科評估。
2.注意事項
使用β-內酰胺類抗生素(包括哌拉西林)治療的部分患者可有出血表現。這些反應常與凝血試驗(如凝血時間、血小板聚集和凝血酶原時間)異常有關,并多見于腎功能衰竭患者。如果有出血的表現,應當停用抗生素治療(特治星),并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據觀察,與特治星給藥相關的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是可逆的,并且在長期用藥的情況下最常出現。
應定期評估患者的造血功能,尤其是對于長期治療(即≥21天)。
和其他青霉素類藥物一樣,若高于推薦的靜脈給藥劑量,患者可能會出現驚厥形式的神經系統并發癥(特別是患者患有腎功能損害時)。
特治星治療可能導致出現耐藥菌,其可能導致雙重感染。
在特治星中,每克哌拉西林共含有2.84mEq(65mg)的Na+(鈉離子)。治療需要限制鹽攝入的患者時,可以考慮這一點。鉀儲備較低的患者應定期測量電解質,并且,對于鉀儲備可能較低以及接受細胞毒性治療或利尿劑的患者,應考慮低鉀血癥的可能性。
和其他半合成青霉素類一樣,哌拉西林的使用可使囊性纖維化患者發熱和皮疹發生率升高。
在缺乏確診或高度可疑細菌感染的證據或缺乏預防用藥的指征下,處方給予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可能不會使患者受益卻增加耐藥菌發生的風險。
特治星治療過程中可出現白細胞減少和中性粒細胞減少,尤其是療程延長者。因此應該定期檢查造血功能。
3.危重患者中的腎毒性
一項在危重患者中進行的隨機、多中心、對照試驗發現,使用特治星是腎衰竭的獨立風險因素,且與其他β-內酰胺抗菌藥物相比,特治星會導致腎功能恢復延遲(見[不良反應]),基于此研究,危重患者人群應考慮采用替代治療方案。如果替代治療方案不足或不可用,請在使用特治星治療期間監測腎功能(見[用法用量])。
特治星和萬古霉素聯用可能伴隨急性腎損傷的發生率升高。(見[藥物相互作用])對于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患者和透析患者(血液透析和CAPD),應基于腎功能受損程度減小特治星的靜脈輸注劑量(見[用法用量])。
對駕駛和使用機械能力的影響
未開展對駕駛和使用機械能力影響方面的研究。
4.實驗室檢查
應當定期檢查造血功能,特別是長期治療(即≥21天)的患者(見[不良反應])。
【
特治星禁忌】
對列在[成份]中的特治星的活性物質、任何其他青霉素-抗菌藥物、或任何輔料成分超敏的患者。
對任何其他β-內酰胺類活性物質(例如頭孢菌素、單酰胺菌素或碳青霉烯)有急性嚴重過敏反應的病史。
對β-內酰胺酶抑制劑有過敏反應史者。
【
特治星性狀】
特治星為白色或類白色疏松塊狀物或(和)粉末。
【
特治星有效期】
36個月
【
特治星批準文號】
進口藥品大包裝注冊證號:H20140910
進口藥品小包裝注冊證號:H20140911
【
特治星生產企業】
分包裝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50041
企業名稱:WyethLederleS.R.L.
國內聯系方式
分包裝企業:瀚暉制藥有限公司
分包裝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胥口鎮海正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