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病人應如何選擇輪椅
脊髓損傷病人的輪椅是終身的代步工具,因此,選擇適合的輪椅是很重要的。
對于高位脊髓損傷(頸5以上)病人來說,由于手不能運動,因而需選擇高靠 、有胸部固定帶的輪椅。這種輪椅將由家屬來推動,病人不能自行控制輪椅。因此,輪椅剎車閘一定要可靠、結實,以防止無人在旁滑動、溜坡等而出現危險。另外,扶手要以寬大、柔軟、能固定雙手為好,配有防壓瘡墊,雙足踏板要足長,防止雙足碰傷。
頸6~胸1脊髓損傷的病人,應在有條件時配質量好、較輕巧的輪椅。雙手下垂時,應與大輪軸心在一條垂線上,這樣驅動時有摩擦力,并應配一手掌半指手套,防止手磨破并容易驅動輪椅。前輪一定要靈活,同樣,足踏板要足夠長。另外,足踏板應能向兩側分開,以便用滑板移向床邊時,較為方便。如果病人體弱、年邁或體重大,用雙手驅動輪椅困難,亦可配備電動輪椅(手動型),每日充電一次,即可驅動十幾公里,活動范圍可明顯加大。當然,價格較也高。
對于中低位脊髓損傷病人,或者不全脊髓損傷病人,如果使用雙下肢支具和拐可以站立移動,應多多加強這方面訓練,防止下肢
骨質疏松,全身情況、體能均會有改善,因而以少坐輪椅為佳。但是,較遠的活動,仍需坐輪椅,否則體能消耗太大,是不能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