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
乙型肝炎(乙肝)高發區,乙肝表面抗原(HBsAg)攜帶率約10%。而腎功能衰竭患者由于自身免疫力的下降和經常做血液透析,其乙
肝病毒(HBV)的感染率更高。那么,乙肝與
腎移植的關系究竟怎樣?本文就有關問題作一介紹。
一、HBsAg陽性患者可否進行腎移植
據研究,對HbsAg陽性(+)的128例腎移植受者進行為期10年的隨防,并對同期進行腎移植的HbsAg陰性(-)受者進行配對比較,結果發現HBsAg(+)受者10年生存率明顯低于HBsAg(-)受者,移植腎存活率前者要明顯低于后者。但也有學者認為,雖然HBsAg(+)受者比HBsAg(-)受者發生肝相關并發癥和死亡率的機率更高,但兩組病人及腎存活率無明顯差異。
上述不同結果,可能由于:人群差異性,免疫抑制劑使用不同,病理損害不同,觀察病例的多少、隨防時間不同,以及是否同時感染其它肝病等。
作者認為是否應對HBsAg(+)患者進行腎移植,應從治病救人的原則和具體情況來決定。
二、HBsAg(+)腎衰患者如何選擇合適的病例進行腎移植
對血清學檢查在病例選擇中的評估,發現谷丙轉氨酶(ALT)高于正常值為明顯的危險因素,而HBsAg及HBV—DNA(乙肝病毒核酸)與判斷腎移植術患者預后意義不大。
部分學者認為,肝臟酶學指標不能反應肝病的輕重,而肝活檢才是檢測肝損傷程度的唯一手段。如果肝活檢僅為輕微程度的肝損害,應抓緊時機進行腎移植,若提示較嚴重的肝損害,如慢性乙肝,則腎移植后發展為進行性肝損害的危險比較大,應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做出選擇。對肝活檢為
肝硬化患者建議不應施行腎移植。
三、如何預防HBsAg(+)患者術后發生慢性肝病
對HBV感染患者,在腎移植前用拉米呋定進行抗病毒治療,將病毒抑制到不能檢測水平,可以避免腎移植術后因應用免疫抑制劑而導致病毒復制活躍。這種預防性用藥比術后HBV重新復制活躍后用藥效果要好;另外,腎移植后應定期復查肝功能、HBV—DNA等。
術后常規使用的免疫抑制劑都可以導致HBV復制活躍,而且有的藥物對肝臟有明顯的毒性作用。因此,提倡在HBsAg(+)患者中僅使用中等劑量的免疫抑制劑。如能選擇對肝損傷小的制劑(如
他克莫司)和進行血藥濃度監測更為理想。
四、腎移植后抗乙肝病毒治療
腎移植后一旦出現肝功能損害,應臥床休息,攝入富含蛋白質的食物,適當應用護肝藥物,如靜滴甘利欣,應用時間1~3個月,不能驟然停止;如出現黃疸,說明肝損害較重,應予重視,盡快減少免疫抑制劑用量,或改用對肝功能損傷較小的藥物,重度黃疸以搶救患者生命為主,停用
環孢素和硫唑嘌呤,加大激素用量,按重癥肝炎處理。
抗病毒治療,干擾素在腎移植情況下使用不安全,可用拉米呋定,療效與一般患者相似。由于拉米呋定停藥后易發生HBV—DNA的重新復制活躍,因此,推薦對腎移植伴慢性乙肝患者采用終生治療,而聯合應用其它抗病毒藥,可能有助于降低拉米呋定耐藥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