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欣澤
- 藥品通用名: 鹽酸托泊替康膠囊
- 欣澤規格:1mg*10粒*1板
- 欣澤單位:盒
- 欣澤價格
- 會員價格:
鹽酸托泊替康膠囊(欣澤)說明書簡要信息:
【欣澤適應癥】
對于一線化療失敗的,采用鹽酸托泊替康+順鉑二線治療,但不能耐受靜脈給藥的廣泛期小細胞肺癌患者,可試用欣澤與順鉑聯合治療。
尚缺乏數據支持欣澤可替代廣泛期小細胞肺癌的一線治療標準方案。
【欣澤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與順鉑聯用。推薦劑量為每日一次,每次按體表面積1.4mg/m2,連續服用5天,在第5天給予順鉑(75mg/m2)靜脈輸注,每21天為一個療程。可根據患者耐受性調整欣澤劑量調整原則:
1.治療中出現3級血液學毒性,下一周期劑量可減少25%。如出現4度粒細胞減少合并嚴重感染性發熱則中止治療。
2.治療中膽紅素異常者推遲兩周,如仍未恢復則停止用藥。
3.肝功能轉氧酶大于正常值2.5倍時,下一周期劑量減少25%,大于5倍時停止用藥。
4.治療中出現腎功能毒性1級,下一周期劑量減少25%,如出現2級毒性則中止治療。
單獨用藥劑量尚未進行研究。
【欣澤注意事項】
警告:
欣澤必須在有鹽酸托泊替康靜脈應用經驗的腫瘤化療醫生的指導和觀察下使用,為及時有效地處理相關不良事件,應在診斷和治療設施齊備的條件下使用欣澤。
1.對接受欣澤治療的患者,必須定期監測外周血常規,以便及早發現骨髓抑制現象。骨髓抑制主要表現為中性粒細胞減少,嚴重時可并發感染,甚至死亡。治療中只有當中性粒細胞數恢復至1500個/mm3以上,血小板數至100,000個/mm3以上,血紅蛋白水平至9.0g/dl以上(必要時可輸血)時,病人方可繼續使用。
2.肝功不全(血漿膽紅素1.5~10mg/dl)的病人,血漿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調整劑量。
3.輕度腎功能不全(肌酐滿除率40~60ml/min)的病人一般不需調整劑量,中度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0~39ml/min)的病人應減少劑量,沒有足夠資料證明嚴重腎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欣澤禁忌】
1.對托泊替康及欣澤其他成份有過敏史的病人禁用;
2.孕婦、晡乳期婦女禁用;
3.患有嚴重骨貓抑制.中性粒細胞<1500個/mm3病人禁用。
【欣澤性狀】
欣澤內容物為淡黃色顆粒或粉末。
【欣澤有效期】
18個月。
【欣澤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70203國藥準字H200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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