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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科思適應癥】
納科思與NP、MVP化療方案聯合,可試用于經其他方法治療無效或復發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納科思與BACOP化療方案聯合,可試用于經化療或其他方法治療無效的晚期非霍奇金氏淋巴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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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科思用法用量】
與上述化療方案聯合使用,每周的第3-7天用藥,劑量為60-90萬單位/m2,用生理鹽水稀釋至20ml,5-8分鐘內恒速靜脈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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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科思注意事項】
1.鑒于天然TNF對不同
腫瘤細胞的作用不同(對于部分腫瘤細胞具有促進生長的作用),而納科思與天然TNF具有結構和生物學功能的相似性,所以為保證納科思治療效果及避免不良后果(加速腫瘤進展),必須在上述適應癥范圍內謹慎應用納科思,不得隨意擴大適應癥。
2.納科思必須在三甲醫院內并在有經驗的臨床醫師指導下使用。
3.過敏體質,特別是對肽類藥品或生物制品有過敏史者慎用。
4.靜脈給藥時及給藥后2小時內,醫護人員應嚴密觀察患者,如出現不良反應,可給予對癥處理.
5.由于納科思的某些潛在不良反應尚無試驗資料加以證實或排除,因此,在使用納科思期間,應密切觀察肝腎功能、血液系統、循環系統、呼吸系統等的變化,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藥。
6.藥瓶如有裂縫、破損者不能使用。藥品溶解后應為透明液體,如有混濁、沉淀和不溶物等現象,則不能使用。藥物溶解后應一次用完,不可多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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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科思禁忌】
1.對納科思所含成份過敏者禁用。
2.嚴重肝腎功能、心肺功能異常者禁用。
3.患有其他嚴重疾患不能耐受納科思不良反應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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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科思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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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科思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2004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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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科思生產企業】
上海賽達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