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目的 觀察鹽酸舍曲林治療強迫癥臨床療效及不良反應。方法 對63例強迫癥患者予鹽酸舍曲林治療,以Y—BOCS減分率作為療效評定,以TESS量表評定不良反應,結果63例患者經8周治療后Y—BOCS、HAMA、NIMH總分均較治療前有顯著性差異,痊愈(12%)、顯進(27%)、有效(43%)、無效(18%);顯效率(40%)、有效率(82%)。結論 鹽酸舍曲林對強迫癥治療有效,不良反應輕微,耐受
舍曲林屬于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其抗抑郁作用與阿米替林相當,但副反應輕微,有文獻報道,舍曲林對
強迫癥的療效與氯丙咪嗪相當。[1] 強迫癥是一種臨床常見而治療較為困難的神經癥,強迫癥狀和
抑郁癥狀常常是共同存在,在強迫癥患者中,抑郁癥狀也是強迫癥的核心癥狀之一,我們應用舍曲林治療強迫癥觀察其療效及不良反應。
1 材料與方法
1.1 病例選擇為我院門診患者,均符合CCMD-Ⅲ有關強迫癥診斷標準,且排除有嚴重心、肝、腎、胃腸道痙攣、腦器質性疾病、其他精神障礙伴隨的強迫癥狀。63例病人,男35例,女28例,年齡17-70歲,平均年齡30.49±12.65歲,病程0.5-30年,平均病程4.41±6.03年。
1.2 治療方法 舍曲林50mg/d-100mg/d。
1.3.1 評定方法 評定工具Yale-Brown強迫量表,NIMH強迫量表作為強迫癥狀嚴重程度及治療療效評定工具,同時采用HMAD、HAMA、TESS了解治療前后病人的抑郁、焦慮及副反應情況,每2周評定一次,療程8周。
1.3.2 臨床療效評定:以Y-Bocs治療前后的減分率作為評定指標減分率<25%為無效,減分率≥25%為有效,減分率≥59%為顯效,減分率≥75%為痊愈。
1.3.3 所用藥物為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出的鹽酸舍曲林(唯他停)。
1.4 副反應觀察,治療期間逐一記錄患者的副反應,在治療前后各檢查血、尿常規、肝功、心電圖1次。
2 結果
2.1療效評定,63例患者經鹽酸舍曲林治療8周后,8例痊愈(12.7%),17例顯進(27%),27例有效(42.9%),11例無效(17.5%),顯效率40%,有效率(82.5%)。Y-Bocs總分在治療4周后與治療前經方差分析,已有顯著的差異P<0.05,經8周治療后Y-Bocs總分由23.4分下降11.8,二者間有非常顯著的改善,HAMD、HAMA量表總分在治療2周后與治療前分析有顯著性差異,臨床伴有焦慮、抑郁情緒有所好轉,HAMD總分由治療前16.3分經8周治療后下降至6.0分,HAMA總分由21.0分下降至7.9分,治療前與治療后已有顯著差異P<0.05。
2.2 副反應觀察 重要表現惡心嘔吐7例(14%),
失眠10例(15%),食欲減退9例(14%),口干6例(12%),頭痛5例(10%),頭暈5例(10%),興奮激越5例(10%),心動過速5例(10%),活動增加4例(8%),便秘1例(2%),嗜睡1例(2%),震顫1例(2%),但副反應輕微,無需特殊處理,實驗室檢查均為陽性。
3 討論
有研究表明,強迫的發病極力可能與5-HT功能的低下有關,鹽酸舍曲林是一種選擇性5-HT再攝取抑制劑(SSRIS),提高腦內5-HT功能進而對強迫癥起治療作用。
本組資料顯示63例強迫癥患者經鹽酸舍曲林治療8周后Y-Bocs總分較療前有明顯下降,顯效率為40%,有效率為82%,證明鹽酸舍曲林對強迫癥有良好的療效,同時對抑郁、焦慮也有明顯的改善,而且副反應輕微,無需特殊處理,有利于治療,值得重視。
參 考 文 獻
[1]BLAND Rc Newman SC OMH Lifeting prevalence of psychiatric disorder in edmonton Acta Psychiatrica Scandinavica 198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