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瑪麗醫院盧寵茂教授等撰文指出,亞洲由于
肝癌發病率和器官捐獻率與歐美國家不同,因而在
肝移植治療肝癌方面有獨特經驗。
乙肝和丙肝是肝癌最常見的原因。在亞洲大約有3億人感染乙肝,肝癌的發病率也非常高,中國的肝癌發病率更是世界之最。超過80%的肝癌患者由于確診時已到晚期、病灶多或肝功能儲備不足而無法手術切除,這些患者預后極差。肝移植或許是治療肝癌的最佳方法。在過去十年中,肝移植治療的肝癌患者預后得到了極大改善。
在亞洲,由于肝癌發病率高,而器官捐獻率較低,因此在肝移植治療肝癌中發展了獨特的篩選和治療模式,活體肝移植(LDLT)是主要方法,患者選擇標準適當擴大。
截至2005年,亞洲12年間4462例肝移植中28%為肝癌肝移植,并且這一比例正在逐年上升。除了中國大陸以外,幾乎所有肝癌患者均接受LDLT。這是因為在亞洲,肝癌與其他疾病相比沒有排序優先權,得到腦死亡供體的機會渺茫,LDLT往往是唯一選擇。
以影像學檢查結果為依據的米蘭和UCSF標準是目前肝癌肝移植治療最常用的患者篩選標準,但很多中心接治了擴大適應證標準的肝癌患者。例如日本京都大學移植中心開展了超出米蘭標準的肝移植,對任何病灶大小、數目的肝癌患者,只要術前無大血管侵犯和肝外轉移,就可進行LDLT。與符合米蘭標準的肝癌肝移植治療相比,超出標準的肝移植雖然患者生存率降低15%~20%,但確實為不符合該標準而又無其他治療選擇的肝癌患者提供了長期生存的機會。
隨著進一步促進器官捐獻、量化評價LDLT適應證益處以及明確生存率預測因素,亞洲的肝癌肝移植臨床實踐將會繼續向前發展。
點 評
我國是乙肝和肝癌大國,而且正在發展成為肝移植大國。與亞洲和世界其他國家、地區不同,我國接受肝移植的50%為肝癌患者,絕大部分肝移植為尸體肝移植。我國的肝癌肝移植治療取得了良好效果,對患者的選擇也提出了符合中國國情的杭州標準和上海中山標準。與世界發展趨勢相同,我國的器官供需差距也急劇擴大。目前,國內各大移植中心的LDLT正迅速開展并逐漸成為主流,因而亞洲其他地區的經驗對于我們有很大的借鑒意義。LDLT治療肝癌無需等待,符合早發現、早治療原則,避免了等待供肝期間
腫瘤進展,并且從倫理學上支持擴大選擇標準,從而必將成為未來肝移植治療肝癌的最重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