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頭壞死是常見的骨關節病之一,其危害非常大。股骨頭壞死大多因風濕病、血液病、潛水病、燒傷等疾患引起,先破壞鄰近關節面組織的血液供應,進而造成壞死。其主要癥狀,從間斷性疼痛逐漸發展到持續性疼痛,再由疼痛引發肌肉痙攣、關節活動受到限制,最后造成嚴重致殘而跛行。
股骨頭壞死的病因多種多樣(約60多種),比較復雜,難以全面系統地分類,這與發病機理不清有關。我們在長期的理論研究和臨床診治中歸納出了十多種常見的致病因素如下:
創傷導致股骨頭壞死。如外力撞擊引起股骨頸骨折、髖關節脫位、髖關節扭挫傷等。創傷是造成股骨頭壞死的主要因素。但創傷性股骨頭缺血壞死發生與否、范圍大小,主要取決于血管破壞程度和側支循環的代償能力。
藥物導致股骨頭壞死。如因氣管炎、哮喘、風濕、類風濕、頸肩腰腿痛、糖尿病、皮膚疾患等,而長期服用激素類藥物。由于大量或長期使用激素,導致了激素在機體內的積蓄而發病,這是早期的一種說法。近期認為股骨頭壞死的發生與激素使用的種類、劑型、給藥途徑有直接關系,與激素的總量及時間并不成正比。但長期大量使用激素或日量過大,劑量增減突變也是發生股骨頭壞死的原因之一。
酒精刺激導致股骨頭壞死。由于長期大量的飲酒而造成酒精在體內的蓄積,導致血脂增高和肝功能的損害。血脂的升高,造成了血液粘稠度的增高,血流速度減緩,使血液凝固性改變,因而可使血管堵塞,出血或脂肪栓塞,造成骨壞死。臨床表現為酒后加重、行走鴨子步、心衰、乏力、腹痛、惡心嘔吐等。
風、寒、濕導致股骨頭壞死。臨床表現為髖關節疼痛、寒濕為甚、下蹲困難。
肝腎虧虛導致股骨頭壞死。表現為全身消瘦、面黃、陽痿、早泄、多夢、遺精、乏力等。
骨質疏松導致骨壞死。臨床表現為下肢酸軟無力、困疼、不能負重、易骨折。
扁平髖導致骨壞死。臨床表現為行走鴨子步、下肢短、肌肉萎縮,行50米左右疼痛逐漸加重,功能受限等。
骨髓異常增生導致骨壞死。表現為患肢寒冷、酸痛、不能負重、易骨折、骨明顯萎縮等。
骨結核合并骨壞死。表現為結核試驗陽性,午后低燒、疼有定處、消瘦、盜汗、乏力等。
手術后骨壞死。在臨床中骨移植、血管移植三年后、骨血供應不足而發生骨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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