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E是一種較常見的呼吸系統(tǒng)急癥,抗凝治療是PTE最基本的治療手段,UFH及華法林是PTE抗凝治療的傳統(tǒng)藥物,LMWH從19世紀90年代開始用于PTE院外治療,但作為PTE的初始治療藥物和UFH比較還需要大規(guī)模的隨機對照試驗(RCT)。現(xiàn)將我院60例PTE治療情況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所選60例PTE患者,隨機分成兩組,治療組30例,男18例,女12例,年齡30~72歲,平均58.2歲。對照組30例,男22例,女8例,年齡29~67歲,平均56.5歲,兩組年齡,發(fā)病情況,病情程度均具有可比性(P>0.05)。診斷標準:(1)存在危險因素(手術,制動,癱瘓,妊娠,
腫瘤,生產及服用雌激素等);(2)高危病例出現(xiàn)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胸痛,暈厥和休克,或伴有單側或雙側不對稱性下肢腫脹,疼痛等;(3)結合基本檢查:D-二聚體升高,動脈血氣分析示低氧血癥,低碳酸血癥,動脈肺泡氧分壓差增大。彩超示右心房血栓,肺動脈主干及其左右分支栓塞,右心室擴大,室間隔左移,右心室運動減弱,肺動脈增寬,三尖瓣反流及肺動脈壓增高等,深靜脈血栓形成;(4)經核素肺通氣/灌注掃描顯示1個肺段或更大的局限性灌注稀疏區(qū)或缺損,而通氣掃描正常;(5)CT肺動脈造影(CTPA)在縱隔窗可見肺動脈管腔部分性充盈缺損;管腔完全性梗阻;分支中斷缺失或擴張增粗。血管壁不規(guī)則及肺動脈內血栓軌道征,鈣化等。
1.2 治療方法 兩組病人,如無溶栓禁忌證,立即進行溶栓治療,給予尿激酶2萬U/kg靜脈溶栓,待部分凝血酶原激活時間(APTT)回縮至正常對照1.5~2.5倍時,治療組給予LMWH5000U每日1~2次,皮下注射,在LMWH開始應用后的第1~3天加用口服抗凝劑華法令,初始劑量為3~5mg/d,然后根據(jù)國際標準化比率(INR)或凝血酶原時間(PT)調節(jié)劑量,口服華法令的療程至少為3~6個月。有禁忌證或拒絕溶栓治療者但用LMWH及華法令治療。對照組應用肝素鈉靜脈抗凝,負荷劑量為2000~5000IU,1h內注入,繼之以750~1000IU/h維持,根據(jù)部分凝血酶原激活時間(APTT)調整劑量,使用5~7天后停用,在應用UFH后1~2天后加用華法令口服。
1.3 療效判定 抗凝或溶栓后24h以臨床表現(xiàn)及超聲心動圖為判斷依據(jù):痊愈:呼吸困難、胸痛完全緩解,超聲心動圖檢查治愈或基本治愈;顯效:呼吸困難、胸痛中度緩解,超聲心動圖檢查顯效;有效:呼吸困難、胸痛中度緩解,超聲心動圖檢查有效;無效:呼吸困難、胸痛無明顯改善,超聲心動圖檢查無效;惡化:呼吸困難、胸痛等癥狀較前加重,超聲心動圖檢查惡化。
2 結果
2.1 治療結果 見表1,治療組療效高于對照組,經秩和檢驗P<0.01,有統(tǒng)計學意義。
表1 兩組治療結果比較(略)
2.2 不良反應 出血和血小板減少癥(HIT)是PTE抗凝治療中的常見并發(fā)癥 [1] ,治療組出現(xiàn)出血2例,出現(xiàn)率為6.7%,均為血管穿刺處出血;對照組出現(xiàn)出血4例,出現(xiàn)率為13.3%,其中血管穿刺處出血2例,消化道出血1例,泌尿道出血1例,經對癥治療后好轉,兩組均無顱內出血及HIT發(fā)生。
3 討論
肺血栓栓塞癥是由于血栓栓子堵塞肺動脈而引起的以肺循環(huán)功能障礙為主要表現(xiàn)的臨床及病理生理綜合征,其發(fā)病率、誤診率及死亡率均很高。抗凝治療是PTE最基本的治療手段,充分的抗凝治療可以阻斷血栓繼續(xù)形成,加速血栓溶解,減少PTE患者由于復發(fā)導致的病死率增加 [2] 。且在臨床疑診PTE時,即可進行有效的抗凝治療,減輕因診斷困難對預后的影響,肝素用于抗凝治療迄今已有60年歷史 [3]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已有文獻提示LMWH作為深靜脈血栓形成的初始治療方案在總體療效
和安全性方面優(yōu)于UFH [4] ,而LMWH作為PTE初始治療藥物,和UFH進行比較的文獻較少。在評價抗凝治療方案時有效,安全,方便,快捷,能夠縮短住院時間,經常成為重要的評價標準。LMWH與UFH相比較,有較好的生物學效應和較長的血漿半衰期,每天1~2次皮下注射,具有較好的劑量-效應關系,且無需監(jiān)測或調整劑量,可院外使用節(jié)省費用,提高生活質量。本觀察治療組有效率90%,對照組80%,副作用發(fā)生率治療組6.7%,對照組13.3%。表明LMWH作為PTE初始治療藥物,有效性及安全性優(yōu)于UFH,LMWH與華法令早期聯(lián)合應用治療PTE為成本-療效比較佳的治療方案。(參考文獻:低分子肝素與普通肝素治療肺血栓栓塞癥臨床療效比較,李軍濤,中華中西醫(yī)雜志2005年第6卷第10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