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在決定患者藥物使用量的時候都需要經過實際的診斷,并且在了解患者其他各方面身體情況的情況下對藥物使用量進行決定。波利特為一類處方藥,那么波利特在用法用量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解。
波利特在用法用量上有如下一些需要患者注意的事項。波利特用法用量:波利特不能咀嚼或壓碎服用,應整片吞服。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藥 A.活動性十二指腸潰瘍和活動性良性胃潰瘍患者:20mg(2片),1次/日,晨服。大多數活動性十二指腸潰瘍患者在用藥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還需要繼續用藥4周才能達痊愈。一些十二指腸潰瘍患者對晨服10mg(1片)片劑,1次/日的治療量即有反應。大多數活動性良性胃潰瘍需在用藥六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還需繼續用藥六周才可達痊愈。B.侵蝕性或潰瘍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患者:20mg(2片),1次/日,療程為4——8周。C.胃-食管返流征的長期治療方案(GORD)的維持治療:療程為12個月,維持治療量為10mg(1片)或20mg(2片),1次/日。一些患者對10mg(1片)/日的維持治療量即有反應。D.幽門螺旋桿菌的根治性治療:與適當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門螺旋桿菌陽性的十二指腸潰瘍。波利特應在早晨、餐前服用,盡管用藥時間及攝食對雷貝拉唑鈉藥效無影響,但此種給藥方式更有利于治療的進行。2.肝腎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藥:肝腎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藥過程中無需進行劑量調節。但在對有嚴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藥時,應參見[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
以上就是波利特在用法用量上需要注意的事項,希望這篇文章能夠給你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