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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坦適應癥】
傲坦適用于
高血壓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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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坦功能主治】
傲坦適用于高血壓的治療。【
傲坦用法用量】
劑量應個體化。作為單一治療的藥物,通常推薦起始劑量為20mg,每日1次。對經2周治療后仍需進一步降低血壓的患者,劑量可增至40mg。
劑量大于40mg未顯示出更大的降壓效果。當日劑量相同時,每日2次給藥與每日1次給藥相比沒有顯示出優越性。
無論進食與否傲坦都可以服用。傲坦可以與其他利尿劑合用,也可以與其他抗高血壓藥物聯合使用。
對老年人、中度到明顯的肝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鐘)的患者服用傲坦,無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之特殊人群)。
對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
【
傲坦注意事項】
1.腎動脈狹窄
有報道稱:ACE抑制劑可能使單側或者雙側腎動脈狹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還沒有在此類患者中長期使用傲坦的經驗,但是可能會出現類似的結果。
2.腎功能損害
在那些腎功能依賴于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活性的患者中(如嚴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劑和AT1受體拮抗劑,可能出現少尿和/或進行性氮質血癥、急性腎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見)。在此類患者中使用奧美沙坦治療預期也可能有類似的結果。
3.胎兒/新生兒發病和死亡
對D類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RAS)的藥物與胎兒和新生兒的損傷有關,包括低血壓、新生兒顱骨發育不全、無尿癥、可逆轉或者不可逆轉的腎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過少、早產、子宮內生長遲緩和動脈導管未閉的報道,盡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與用藥有關。一旦發現妊娠,應當盡快停止使用傲坦。如果必須用藥,應當告知這些孕婦關于藥物對她們胎兒的潛在危害,并進行系列超聲波檢查來評估羊膜內的情況。
曾經在子宮內與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接觸過的嬰兒應密切監測其血壓過低、少尿和高血鉀的情況,必要時作適當的治療。
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鈉患者的低血壓
血容量不足或低鈉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劑量利尿劑治療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后可能會發生癥狀性低血壓,必須在周密的醫療監護下使用該藥治療。如果發生低血壓,患者應仰臥,必要時靜脈滴注生理鹽水。一旦血壓穩定,可繼續用傲坦治療。
5.肝、腎功能不全患者
中度至顯著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40mL/分鐘)患者或者中度至顯著肝功能不全患者無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之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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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坦禁忌】
對傲坦所含成份過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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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坦性狀】
傲坦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顯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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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坦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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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坦批準文號】
奧美沙坦酯片20mg:國藥準字H20060371
奧美沙坦酯片40mg:國藥準字H2006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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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坦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第一三共制藥(上海)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技園區居里路5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