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杉醇注射液適應癥】
卵巢癌和
乳腺癌及非小細胞
肺癌(NSCLC)的一線和二線治療。對于頭頸癌、食管癌,精原細胞瘤,復發非何金氏淋巴瘤等有一定療效。
【
紫杉醇注射液用法用量】
為了預防發生過敏反應,在
紫杉醇治療前12小時和6小時均分別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療前30~60分鐘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靜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單藥劑量為135~200mg/m2,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劑量可達250mg/m2。將紫杉醇用生理鹽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鹽水稀釋成0.3~1.2mg/ml溶液,靜滴3小時。聯合用藥劑量為135~175mg/m2,3~4周重復。
【
紫杉醇注射液注意事項】
1.為預防有可能發生的過敏反應,紫杉醇治療前應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體拮抗劑進行預處理。
2.配制紫杉醇時必須加以注意,宜帶手套操作。倘若皮膚接觸紫杉醇注射液,立即用肥皂徹底清洗皮膚,一旦接觸粘膜應用水徹底清洗。
3.靜脈注射時一旦藥液漏至血管外應立即停止注入,局部冷敷和以1%普魯卡因局封等相應措施。
4.紫杉醇注射液滴注開始1小時內,每15分鐘測血壓、心率和呼吸一次,注意過敏反應。
5.滴注紫杉醇時應采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輸液瓶和輸液器,并通過所連接的過濾器,過濾器的微孔膜應小于0.22微米。
6.紫杉醇濃縮注射液在靜脈滴注前必須加以稀釋,可用生理鹽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鹽水稀釋,最后稀釋濃度為0.3~1.2mg/ml。
7.紫杉醇注射液應在有經驗的
腫瘤化療醫師指導下使用,患者必須住院,注射紫杉醇注射液前須備有抗過敏反應的藥物及相應的搶救器械。
【
紫杉醇注射液禁忌】
1.對紫杉醇注射液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藥物過敏者。2.白細胞低于1.5×109/L嚴重骨髓抑制者。
3.懷孕和哺乳婦女。
【
紫杉醇注射液性狀】
紫杉醇注射液為無色或淡黃色澄明粘稠液體。
【
紫杉醇注射液有效期】
二年。
【
紫杉醇注射液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4299
【
紫杉醇注射液生產企業】
江蘇奧賽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