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型肝炎病毒是一種有缺陷的病毒,其生物周期的完成要依賴于
乙型肝炎病毒的幫助,因此丁型肝炎不能單獨存在,必須在HBV存在的條件下才能感染和引起疾病。
丁型肝炎是最嚴重的病毒性肝炎之一。目前針對丁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療的潛在臨床長期療效數據非常有限。早期1990年代的小型研究表明高劑量的常規
干擾素α治療丁型肝炎,隨訪14年,效果良好。此外,回顧性隊列研究顯示,基于干擾素α的抗病毒治療與更好的生存相關,但研究納入的患者樣本較小。
來自德國漢諾威醫學院消化、
肝病和內分泌科的研究人員旨在分析不同抗病毒治療策略用于丁型肝炎的長期療效。研究納入了一項大型回顧性單中心隊列的136例抗HDV陽性患者,所有患者至少隨訪6個月,平均隨訪時間5.2年。
首次檢測時,62例患者存在
肝硬化。29%的患者沒有接受任何抗病毒治療,38%的患者接受了基于干擾素α(IFNα) 的治療,33%的患者接受了核苷酸類似物(NAs)治療;
55例(40%)患者出現了臨床終點,即肝功能失代償(腹水、腦病及食管靜脈曲張破裂出血)、肝細胞癌、
肝移植和肝病相關的死亡;
卡方檢驗顯示,相較于接受NA治療的患者或未接受治療的患者,接受基于干擾素方案治療的患者較少發生臨床終點(IFNα vs NA,p<0.01, 95% CI: 0.1-0.5;IFNα vs 未治療 p<0.01,95% CI: 0.2-0.9);
此外,卡普蘭-邁耶分析和Cox模型分析表明,相較于接受NA治療的患者(P = 0.02%;HR=4.0)或未治療的患者(P=0.05;HR=2.2;),接受基于干擾素方案治療的患者與良好的長期結局相關;
考慮到各種臨床和病毒學指標,多元 logistic 回歸分析顯示,干擾素α治療與更優的長期結局呈獨立相關(P=0.04;OR=0.25;95% CI,0.07-0.9);
隨訪期間,接受基于干擾素方案治療的患者更多見HDV RNA清除,且較少出現骯臟相關并發癥。
總的來說,相較于接受NA治療或未接受治療,基于干擾素的抗病毒治療方案用于丁型肝炎,患者出現臨床疾病進展的可能性較低。此外,丁型肝炎治療中,HDV RNA的持續不可檢測性是有效的治療終點。
編譯自:Antiviral treatment and liver-related complications in hepatitis delta. Hepatology. 2016 November 30.
來源:醫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