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新醫改拉開帷幕至今,與醫改相關的國務院、部委政策文件數量超過120個,其中,與藥品零售領域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政策文件數量超過30個。雖然零售藥店整個行業被邊緣化的趨勢已經有所扭轉,但其在整個國民醫療衛生體系當中的地位仍然“尷尬”。那么,隨著新醫改的深化,零售藥店如何做到“有為才有位”?《藥店》對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中國醫藥企業家協會名譽會長于明德進行了專訪。
順勢:從貼近消費者的自身優勢做文章
《藥店》:相比以往,本輪醫改的力度不
可同日而語,業界主流觀點都認為政府推進醫改的決心之大不容置疑。零售藥店應該在哪些方面積極呼應?
于明德:醫藥行業的使命,就是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方便、及時。用藥安全、有效,責任在生產企業身上,作為流通企業,更重要的是保障人民群眾用藥方便、及時。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費用,藥店做到24小時服務、藥品品種齊全,送藥進社區、進患者家里等等,這些都是流通企業能夠做到的。
保障人民群眾用藥方便、及時,可以擴展為很多商業模式。例如,連鎖藥店對店址周邊一、二公里范圍的人群做一個抽樣調查,弄清楚服務對象、長期慢性病患者,提供中藥煎煮、慢病配藥、家庭護理等服務。這些服務都沒有界限,零售藥店可以選擇做與不做。
零售藥店扎根社區、身在基層,對周邊居民的健康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零售藥店除了做一些有償的服務,還可以做一些公益性的服務。比如,居民對健康知識的了解非常欠缺,健康教育的普及做得遠遠不夠。很多患者得了病,根本不知道疾病的危害。患者缺乏健康教育,導致不能按時服藥、用藥依從性低的現象非常普遍。老年病、慢性病的人群也有很多,這些疾病涉及的知識面非常寬。
針對這些問題,零售藥店送一些宣傳小冊子、上門做一些疾病咨詢宣傳、講座類服務都是可以的。因為零售藥店和周邊的居民都是鄰居,很容易形成信任關系,很多工作的開展相對比較便利。
補短:由產品銷售轉向創造服務
《藥店》:零售藥店也想要通過慢病服務等方式,得到政府認可,從而進入國家疾病防治和醫療保險的大體系當中。但尷尬的現實是,并沒有哪一個主管部門對此重視。請問這個局面怎么破?
于明德:也不是尷尬的局面。零售藥店提供的服務,如果在醫療保險服務的目錄范圍內,那就按目錄執行,這沒有問題。有些服務,比如理療、按摩,都不在醫療保險服務目錄范圍內,零售藥店只要申請資質,照樣可以進行市場化運作、市場化收費。臺灣的養老和健康照護就有很多成功經驗,零售藥店的很多服務,同樣需要摸索、調研、創造,不能被各種各樣的目錄、看得見的利益框住。目錄也是可以修改完善的,只要不去做政府規定不能做的,其他服務都可以做。
以北京月嫂為例,有的月嫂月工資1萬多,誰給了月嫂政策?月嫂有正規學校培訓,有結業證明,懂得很多幼兒看護技能,高工資那都是市場化的結果。
產品的銷售和顧客的維護,零售藥店已經做得比較好,但是在服務的提供方面,我們做得還遠遠不夠。零售藥店應該在服務方面下更大的功夫。
挑戰:處方自由流動帶來新挑戰
《藥店》:除了創造服務,零售藥店還有哪些需要重視的機會?
于明德:2016年國務院有兩個關于零售藥店的文件,分別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11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6)26號文。兩個文件里面都要求處方自由流動,這對零售藥店是一個特別大的利好——“醫療機構應該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保障患者的購藥選擇權”、“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禁止醫院限制處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兩個文件講得非常清楚,
處方藥這塊很大的業務會向零售藥店涌來。零售藥店的服務夠不夠好、藥學指導能力如何、藥品價格是不是比醫院價格更低,這都是藥店吸引外流處方的力量。處方藥的市場份額比OTC要高好幾倍,藥店是不是準備好了?
現在醫院為了防止出現大規模的處方外流,會在醫院內引入藥店、利益均沾,還有藥房托管等等,各種各樣的方式都來了,就是因為看到了處方外流帶來的挑戰。保證患者享有購藥選擇權,對零售藥店是一個重大利好,前提是藥店經營者要做好思想上、物質上、服務上的準備。如果零售藥店在專業服務方面做得很差,問什么也說不清楚,甚至沒有執業藥師指導處方藥的使用,承接處方外流紅利肯定會力所不及的。
來自藥店財智(yaodiancaizhi)
文:王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