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2月,衛生部等部委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在入學和招工過程中,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
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然而,3名乙肝“斗士”最近明查暗訪武漢133家醫院,卻僅有10家按文件精神辦事。(4
月16日《武漢晚報》)
我認為,“禁查乙肝難”根源在于利益難割舍。要知道,體檢是一種高利潤的醫療項目,在體檢競爭白熱化的情況下,醫院怎會輕易放過這塊“肥肉”?檢測乙肝兩對半,一次費用在30~50元(具體價格以門店價格為準)之間,長期累計下來,這是一筆不小的收入。況且,如果體檢出乙肝患者,醫院還能因此增加病源,這更是一筆潛在的收入。所以,醫院怎會有禁查的動力?
在歐美發達國家,體檢項目中之所以不含乙肝項目檢查,不是因為醫療機構沒有營利的沖動,而在于,那些國家不但制訂嚴格、細化的法律標準,還嚴格執行,使醫療機構的違法成本非常之大。還有,那些國家民眾的權利意識很強,一旦權利受侵犯,會積極維權,要求巨額經濟賠償。凡此種種,使得體檢不查乙肝成為普遍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