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干擾素alfa-2a與PEG干擾素alfa-2b在治療慢性
丙型肝炎中的對比
背景:近期對單獨HCV感染的研究顯示兩種批準的PEG干擾素在治療的有效性和耐受性方面有差異。一項前瞻性對照研究正在進行,但數據要到2006年后才能得到。
方法:為了得到比較的對照資料,本試驗從數據庫中選取了分別接受PEG干擾素alfa-2a和PEG干擾素alfa-2b治療的病例(n=427)進行配對分析。入選標準為第一次接受干擾素治療,隨訪期自治療開始在基因型1 (n=90)或4 (n=4)分別至少達到18月以上,在基因型2 (n=18)或3 (n=54)分別達到12月以上。 病例配對遵循同一中心內按基因型和HCV-RNA水平(< vs. >800.000 IU/mL)配對得原則。治療包括PEG干擾素 alfa-2a (180 µg qw)或PEG干擾素 alfa-2b (1.5 µg/kg qw)結合按體重給與利巴韋林 800-1200 mg bid。主要研究終點為治療后24周HCV-RNA <100 IU/ml (SVR)。使用統計方法為Mann Whitney and Fisher test。病例初始年齡中位數為PEG干擾素alfa-2a組39歲,PEG干擾素alfa-2b組40歲,初始HCV-RNA水平PEG干擾素alfa-2a組為453000 IU/mL ,PEG干擾素alfa-2b組為489000 IU/mL,均無顯著差異。體重指數alfa-2a偏低,分別為23.5 kg/m2 和 24.9 kg/m2 (p=0.06)。
結果:持久性病毒學應答反應(SVR)結束治療應答后復發詳情見表。因不良事件或病人要求而中止治療的病例分別為27和83例,共占32%。
結論:本配對試驗分析未發現PEG干擾素alfa-2a和PEG干擾素 alfa-2b在治療的有效性和耐受性上的顯著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