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藥每一療程28天,最初劑量為按體表面積口服一次150mg/㎡,一日1次,在28天為一治療周期內(nèi)連續(xù)服用5天。如果治療周期內(nèi),第22天與第29天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shù)(ANC)≥1.5×109/L,血小板數(shù)為≥100×109/L時,下一周期劑量為按體表面積口服一次200mg/㎡,一日1次, 在治療期間,第22天或其后48小時內(nèi)檢測病人的全血數(shù),之后每星期測定一次,直到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shù)(ANC)≥1.5×109/L,血小板數(shù)≥100×109/L時,再進行下一周期的治療。在任意治療周期內(nèi),如果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shù)(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數(shù)<50×109/L時,下一周期的劑量將減少50mg/㎡,但不得低于最低推薦劑量1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