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將收縮壓大于或等于21.18千帕(160毫米汞柱),舒張壓大于或等于12.64千帕(95毫米汞柱)定為高血壓的診斷標準。把收縮壓在18.62~21.28千帕(140~160毫米汞柱),舒張壓在11.97~12.64千帕(90~95毫米汞柱)者稱為臨界高血壓。
對臨界高血壓是否需要治療,最近美國國家高血壓診斷,評估,治療聯合委員會,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作出了明確的回答。他們認為臨界高血壓不僅可增加
腦卒中、心臟病發作和腎功能衰竭的危險,而且是造成死亡的重要原因。有資料表明,血壓超過19.95/12.63千帕(150/90毫米汞柱)的男性高血壓患者,預期壽命將縮短16年。在我國有學者通過對血壓正常者、臨界高血壓和
高血壓病人長達15年的對比觀察,認為臨界高血壓者并發腦溢血、腦血栓、冠心病等及其死亡率明顯高于血壓正常者,與高血壓病人相似。
因此,對臨界高血壓應予重視并積極防治。在治療上,醫生對普查或門診發現的臨界高血壓患者,要進行登記監測,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在預防上,應結合病人的家族史,體重,煙酒嗜好,以及血糖、血脂的高低等綜合進行。鹽的攝入量每日不超過10克,最好是5克以下。同時,應適當增加蔬菜等含鉀食物的攝入量。對超體重者,不但要適當控制飲食,還應適當增加體育活動。對那些需要服藥才能控制血壓者,或一年內血壓升高1.33千帕(10毫米汞柱)者,可適當選用降壓藥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