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項多中心、前瞻性、隨機、開放試驗顯示,對正在接受抗高血壓藥物治療的急性卒中患者,繼續使用抗高血壓藥不降低卒中后2周時的死亡率、改良蘭金(Rankin)評分和心血管事件發生率,以及卒中后6個月的死亡率;在發生了輕度急性卒中且繼續接受抗高血壓治療的患者中,較低的血壓水平與不良事件增加無相關性。
763例接受抗高血壓治療的患者在卒中發生后48小時內被納入研究,并按1:1的比例被隨機分為繼續接受或停用原抗高血壓藥治療組。主要研究終點為死亡或2周時的改良Rankin評分>3。
結果顯示,繼續治療組與停藥組分別有72例(n=379)和82例(n=384)患者達到主要研究終點[相對危險度(RR)=0.86,95%可信區間(CI)為0.65~1.14,P=0.3];在2周時,兩組間收縮壓差與舒張壓差分別為13(95%CI為10~17)和8 mmHg(95%CI為6~10,P<0.0001)。兩組間嚴重不良事件發生率、6個月時死亡率或嚴重心血管事件發生率均無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