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治療困難,單用藥效果不佳,以
利培酮合并
西酞普蘭治療可增加療效,現報告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1.1 對象
均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強迫癥診斷標準,強迫癥量表(Y-BOCS)>16分,均為首次發病,未經治療,無軀體疾病。共40例,隨機分為兩組,合并利培酮組20例,男8例,女12例,平均年齡(32.7±11.2)歲,病程4個月~16年,平均(3.9±5.2)年;西酞普蘭組20例,男10例,女10例,平均年齡(35.2±11.2)歲,病程5個月~18年,平均(3.6±4.7)年,2組以上各項差異均無顯著性(P均>0.05)。
1.2 方法
合并利培酮組的西酞普蘭20~40 mg/d,利培酮0.5~1 mg/d。單獨使用西酞普蘭組中的西酞普蘭劑量為30~60 mg/d,療程均8 w。采用強迫癥量表(Y-BOCS),漢密爾頓焦慮量表(HAMA),漢密爾頓抑郁量表(HAMD)于治療前和治療8 w后同時各評定一次,療效根據Y-BOCS減分率≥75%為痊愈,≥50%為顯進,≥25%為進步,<25%為無效。
2 結 果
2.1 2組療效比較
合并利培酮組痊愈6例,顯進10例,進步4例,無效0例,顯效率77.0%;西酞普蘭組分別為3例,7例,9例及1例,顯效率50.0%。合并利培酮組療效顯著(χ2=4.09,P<0.05)。
2.2 2組治療前后Y-BOCS、HAMA、HAMD的評分比較 見表1。表1 2組治療前后Y-BOCS、HAMA、HAMD的評分比較組
治療后各量表評分均明顯下降,以合并利培酮組效果顯著,兩組比較差異均顯著(P<0.05)。
2.3 2組有效癥狀比較
對強迫性思維,如強迫懷疑、強迫聯想、強迫性窮思竭慮、強迫回憶等,合并利培酮組14例(70%)有效,而西酞普蘭組10例(50%)有效。對強迫行為,如反復洗滌、強迫檢查、強迫儀式、強迫動作等有效率分別為16例(80%)及11例(55%),2組差異均無顯著性。
3 討 論
有研究顯示,強迫癥發生機制可能與腦內5-羥色胺(5-HT)功能低下有關,西酞普蘭能有效抑制神經元攝取5-HT,提高腦內5-HT功能,從而達到治療強迫癥的作用[1,2]。但仍有40%~60%的強迫癥患者用選擇性5-HT回收抑制劑(SSRI)無效,而多巴胺阻滯劑能加強SSRI的強迫效應。利培酮能強化5-HT回收抑制劑的抗強迫效應。本研究用利培酮與西酞普蘭合并治療強迫癥,結果顯示合用組的抗強迫效果優于單用組。同時合用組
抑郁癥狀和焦慮癥狀改善也較單用組好。兩組不良反應輕微,不需特殊處理,提示西酞普蘭合并小劑量的利培酮與單用西酞普蘭治療強迫癥都是安全的。王進,等:利培酮合并西酞普蘭治療強迫癥療效分析遼寧醫學院學報 2008年2月,29(1)
Erzegovesi等[3]從生物學和遺傳學的觀點提出,強迫癥是一組多維的異源性障礙這一假說,有陽性家族史的強迫癥患者對SSRI較為敏感,對于自知力不好的強迫癥的某些亞型SSRI類藥物療效不佳,一般應合并多巴胺拮抗劑或非經典的抗精神病藥,如氟哌啶醇、利培酮、
奧氮平等。本研究表明,利培酮合并西酞普蘭治療強迫癥療效較為理想,但由于樣本量較少,利培酮是否用做治療強迫癥的增效劑還需進一步探討。
【參考文獻】
[1] 吳越,劉曉偉,李達,等.西酞普蘭治療強迫癥對照研究[J].臨床精神醫學雜志,2004,14:108-109.
[2] 曾昭祥,王貴山,張龔,等.西酞普蘭與氯米帕明治療強迫癥對照觀察[J]. 臨床精神醫學雜志,2004,14:111.
[3] Erzegovesi S,Cavallini MC,Cavedini P,et al.Clinical predictors of drug response in 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J].J Clin Psychophar-macol,2001,21:488.